由中国信息产业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联合制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即“中国 RoHS”)已于2006年2月28日正式颁布,2007年3月1日施行。此法律规范性文件主要目的是为实现电子电气类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禁止使用和减量化);限制和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是是六种: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
美国网件(NETGEAR Inc.,)公司和其相应的供应商和制造商已完全理解此指令,从2007年3月1日起所有在中国市场上销售的产品均已完全满足中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RoHS 指令,在所有产品的包装盒内均有明确的标识。 |